帕博利珠单抗

帕博利珠单抗(Pembrolizumab),全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商品名为可瑞达,是默沙东研发的一种PD-1抑制剂类抗肿瘤药物,可阻断PD-1与PD-L1、PD-L2的相互作用,解除PD-1通路介导的免疫应答抑制,包括抗肿瘤免疫应答,从而抑制肿瘤生长。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恶性黑素瘤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等多种恶性肿瘤(含不同基因状态、分期、PD-L1表达情况)的单药或联合(化疗、靶向药等)治疗,也可用于特定既往治疗失败的实体瘤患者。其为注射剂,规格为100mg/4ml。帕博利珠单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甲状腺功能减退、食欲减退、失眠、头痛等。

帕博利珠单抗为处方药品,非医保类药品。2003年,荷兰Oss公司(阿克苏诺贝尔健康产品部门)剑桥Organon团队研发出PD-1抑制剂Keytruda(帕博利珠单抗),后被默沙东公司收购;2010年,默沙东提交新药申报,开展大规模Ⅰ期临床试验。2014年,该药物获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晚期恶性黑素瘤,后续获批范围持续扩大;2017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速批准该药用于微卫星高度不稳定(MSI-H)或者错配基因修复缺陷(dMMR)类型的多种实体瘤。这也是FDA批准的首款不按照肿瘤的来源,而是按照生物标志物就可以使用的抗癌药;2024年12月,默沙东宣布帕博利珠单抗已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联合含铂化疗新辅助治疗并在手术后继续帕博利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用于可手术切除的II、IIIA和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2025年6月13日,默沙东宣布帕博利珠单抗已获得NMPA批准,和仑伐替尼联合经动脉化疗栓塞(TACE),用于治疗不可切除的非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

成份

活性成份:帕博利珠单抗;

辅料:L-组氨酸的生物合成,蔗糖,吐温80,注射用水。

性状

帕博利珠单抗为液体,基本不含可见颗粒。

医学用途

适应证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为PD-L1肿瘤比例分数(TPS)≥1%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一线单药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卡铂紫杉醇适用于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含铂化疗新辅助治疗并在手术后继续帕博利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用于可手术切除的Ⅱ、ⅢA和ⅢB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铂类和氟尿嘧啶类化疗药物用于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食管或胃食管结合部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PD-L1(综合阳性评分(CPS)≥10)的、既往一线全身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ESCC)患者的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通过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PD-L1(综合阳性评分(CPS)≥1)的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复发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NSCC)患者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KRAS、NRAS和BRAF基因均为野生型,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型(MSI-H)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dMMR)结直肠癌(CRC)患者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和仑伐替尼联合经动脉化疗栓塞(TACE),用于治疗不可切除的非转移性肝细胞癌(HCC)患者。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或仑伐替尼化疗的HCC患者的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顺铂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道癌(BTC)患者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新辅助治疗并在手术后继续帕博利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PD-L1(综合阳性评分(CPS)≥20)的早期高危三阴性乳腺癌(TNBC)患者的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型(MSI-H)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dMMR)成人晚期实体瘤患者: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含氟尿嘧啶类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HER2阴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曲妥珠单抗、含氟尿嘧啶类和铂类药物化疗,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PD-L1(综合阳性评分(CPS)≥1)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HER2阳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放化疗(CRT)用于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2014 III-IVA期宫颈癌患者的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注射用恩沃利单抗用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有肿瘤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帕博利珠单抗通过静脉输注给药,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

患者选择

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三阴性乳腺癌、胃或胃食管结合部癌、MSI-H或dMMR型肿瘤时的患者选择:

推荐剂量

帕博利珠单抗用于成人的推荐剂量为: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静脉给药时,应首先给予帕博利珠单抗。另请参见化疗药物联合给药的处方信息。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注射用恩沃利单抗给药时,如两药在同一天给药,应先给予注射用恩沃利单抗后给予帕博利珠单抗。

患者应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用至适应证规定的最长治疗时间)。

已观察到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肿瘤的非典型反应(例如,治疗最初几个月内肿瘤出现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在对KEYNOTE-001中恶性黑素瘤患者的回顾性分析中,7%的患者发生假性进展,其中大部分(>60%)患者发生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对于可手术切除的NSCLC新辅助和辅助治疗,患者应接受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新辅助治疗12周,直至疾病进展而无法进行确定性手术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随后接受帕博利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39周,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于接受帕博利珠单抗和仑伐替尼联合TACE治疗的HCC患者,仑伐替尼的推荐初始剂量为12mg(体重≥60kg)或8mg(体重<60kg),口服给药,每日一次。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治疗应在TACE后2-4周开始。全身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或帕博利珠单抗最长治疗24个月。

对于TNBC的新辅助治疗和辅助治疗,患者应接受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新辅助治疗,帕博利珠单抗按200mg每3周一次给药共18次或400mg每6周一次给药共9次或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然后接受帕博利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给药200mg每3周一次给药共14次或400mg每6周一次给药共5次或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患者在联合化疗新辅助阶段出现妨碍根治性手术的疾病进展或出现帕博利珠单抗相关的不可耐受毒性则不应继续接受帕博利珠单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暂时停药,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有关永久停药或暂停给药的指南,请见表1所述。

表1:推荐的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调整方案

参考资料:

注:毒性等级依据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4.0版(NCI-CTCAEv4.0)。

如果在给予最后一剂帕博利珠单抗后12周内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到0-1级,或在12周内皮质类固醇剂量不能降至每天≤10mg泼尼松或等效物,则帕博利珠单抗应永久停药。既往出现过免疫介导性心肌炎的患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建议发生3级或4级免疫介导性心肌炎的患者永久停止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除非表中另有规定,帕博利珠单抗作为单药或联合治疗使用时,对于4级或复发性3级的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药。当帕博利珠单抗与仑伐替尼联合给药时,为管理不良反应,可酌情中断或停用联合治疗中的一种或两种药物或降低仑伐替尼剂量。

特殊人群

帕博利珠单抗在儿童人群(<18岁)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无相关数据。

老年(≥65岁)与年轻患者(<65岁)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现总体的差异。无需在这一人群中进行剂量调整。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剂量调整。帕博利珠单抗尚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研究。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剂量调整。帕博利珠单抗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研究。

给药方法

帕博利珠单抗必须通过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帕博利珠单抗不得通过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制剂与规格

注射剂,规格为100mg/4ml。

药理作用

T细胞通过表达的PD-1受体与其配体PD-L1、PD-L2结合,可以抑制T细胞增殖和细胞因子生成。部分肿瘤细胞的PD-1配体上调,通过这个通路信号传导可抑制激活的T细胞对肿瘤的免疫监视。帕博利珠单抗是一种可与帕金森病1受体结合的单克隆抗体,可阻断PD-1与PD-L1、PD-L2的相互作用,解除PD-1通路介导的免疫应答抑制,包括抗肿瘤免疫应答。在同源小鼠肿瘤模型中,阻断PD-1活性可抑制肿瘤生长。

药代动力学

全球患者数据:在2993例患有转移性或无法切除的恶性黑素瘤非小细胞肺癌及肿瘤患者中对1-10mg/kg每2周、2-10mg/kg每3周、或200mg每3周帕博利珠单抗给药一次的药代动力学进行了研究。

吸收

帕博利珠单抗采用静脉途径给药,因此生物利用度迅速且完全。

分布

帕博利珠单抗在稳态下的分布容积较小(~0.6L;CV%:20%),这与在血管外分布有限相一致。正如对抗体的预期,帕博利珠单抗不以特殊方式与血浆蛋白结合。

生物转化

帕博利珠单抗通过非特异性途径分解,代谢与其清除无关。

清除

与首个剂量用药(252mL/天【CV%:37%】)相比,在稳态下达到最大变化后,帕博利珠单抗的CL约降低23%(几何平均首,195mL/天【CV%:40%】)。这种CL随时间的降低并不具有临床意义。稳态下终末半衰期的几何平均值为22天(CV%:32%)。

线性/非线性

在有效剂量范围以内,以帕博利珠单抗峰浓度(Cmax)或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表示的暴露量随给药剂量成比例增加。每6周一次重复给药方案在第16周达到帕博利珠单抗稳态浓度,全身累积为2.1倍。按每3周一次给药2mg/kg或200mg,中位稳态谷浓度(Cmin)分别约为22μg/mL和29μg/mL。按每3周一次给药2mg/kg或200mg,中位3周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3周)分别为794μg・天/mL和1053μg・天/mL。

特殊人群

在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中评估了各种协变量对帕博利珠单抗药代动力学的影响。以下因素对于帕博利珠单抗的清除无临床重要影响:年龄(范围15-94岁)、性别、种族、轻度或中度肾功能受损、轻度或中度肝功能受损和肿瘤负荷。体重和清除率的关系支持按体重给药和固定剂量给药会导致适当且相似的暴露量。

肾功能受损

通过比较轻度或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与肾功能正常患者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来评价肾功能受损对帕博利珠单抗清除率的影响。轻度或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与肾功能正常患者的帕博利珠单抗清除率没有重要临床差异。尚未在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进行帕博利珠单抗研究。

肝功能受损

通过比较肝功能正常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按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肝脏功能障碍标准规定)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来评价肝功能受损对帕博利珠单抗清除率的影响。轻度或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与肝功能正常患者的帕博利珠单抗清除率没有重要临床差异。尚未在重度肝功能受损患者进行帕博利珠单抗研究。

风险与禁忌

不良反应

表2列出了帕博利珠单抗在临床研究中以单药治疗或与化疗或放化疗或其他抗肿瘤药物联合治疗中观察到的或上市后使用报告的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这些反应。发生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以及未知(无法从已获得的数据估算发生频率)。在每个发生频率分组内,不良反应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已知的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药物单独使用时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亦可在这些药物联合使用疗程期间发生,即使这些反应未在联合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报告。

表2: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的不良反应

参考资料:

药物过量

尚无关于帕博利珠单抗过量的信息。如果发生药物过量,必须密切监测患者不良反应的症状或体征,并进行适当的对症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帕博利珠单抗尚未进行正式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由于帕博利珠单抗通过分解代谢从血液循环中清除,预计不会发生代谢性药物-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本品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之后可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当帕博利珠单抗与化疗联合用药时,皮质类固醇也可以作为治疗前用药来预防呕吐和/或缓解化疗相关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育龄妇女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尚无孕妇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的相关信息。通过保持母体对胎儿的免疫耐受来维持妊娠是PD-1/PD-L1通路的主要功能之一。有疗效证据的动物模型已显示该信号通路可增加流产和/或死亡风险。妊娠期间给予帕博利珠单抗有潜在的风险,包括流产或死胎的比例增加。人的免疫球蛋白G4(IgG4)能够穿过胎盘屏障;因此,作为一种IgG4,帕博利珠单抗可能从母体传播给发育中的胎儿。除非孕妇的临床疾病需要使用帕博利珠单抗进行治疗,妊娠期间不得使用帕博利珠单抗。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在奶汁中分泌。由于许多抗体可在人乳汁中分泌,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婴儿的风险。应权衡哺乳对胎儿的获益以及本品治疗对女性患者的获益,再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尚无关于帕博利珠单抗对于生育力潜在影响的临床数据。尚未开展帕博利珠单抗的生育力研究。猴1个月和6个月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帕博利珠单抗对雄性雌性生殖器官未见明显影响,但研究中的大部分动物尚未性成熟。

儿童用药

帕博利珠单抗在儿童患者(<18岁)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

老年(≥65岁)与年轻患者(<65岁)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现总体的差异。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禁忌证

对该药的活性成份和辅料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发生过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包括重度和死亡病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发生的大多数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中断帕博利珠单抗、皮质类固醇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帕博利珠单抗末次给药后也会发生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可同时发生在多个器官系统。

对于疑似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定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应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当改善至≤1级时,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皮质类固醇的用量直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

如果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且皮质类固醇剂量已降至每天≤10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12周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除了可用激素替代医疗控制的内分泌疾病外,对于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4级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免疫介导性肺部炎症

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有肺部炎症报告。应对患者肺部炎症的相关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疑似肺部炎症的病例应采用影像学检查进行确认并排除其他可能病因。

对于≥2级肺部炎症患者应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初始剂量为1-2mg/k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减少剂量)。出现2级肺部炎症的患者暂停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出现3级、4级或复发性2级肺部炎症的患者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免疫介导性结肠炎

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有结肠炎报告。应对患者结肠炎的相关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并排除其他可能病因。对于≥2级结肠炎给予皮质类固醇(初始剂量为1-2mg/k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减少剂量),发生2级或3级结肠炎的患者应暂停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结肠炎的患者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应考虑胃肠穿孔的潜在风险。

免疫介导性肝炎

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有肝炎报告。应监测患者的肝功能变化(治疗开始、治疗期间(定期)以及基于临床评估具有指征时)和肝炎症状,排除其他病因。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初始剂量为0.5-1mg/kg/天(针对2级肝炎)和1-2mg/kg/天(针对≥3级肝炎)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减少剂量,并根据肝酶升高的严重程度决定是暂时停药还是永久停药。

免疫介导性肾炎

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有肾炎报告。应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变化,排除肾功能损伤的其他病因。对于≥2级肾炎给予皮质类固醇(初始剂量为1-2mg/k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之后逐渐减少剂量)。根据肌酸酐升高的严重程度,2级肾炎患者应暂停使用帕博利珠单抗,3级或4级肾炎患者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

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过程中观察到重度内分泌疾病,包括肾上腺功能不全、垂体炎、1型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功能亢进。

发生免疫介导性内分泌疾病时,可能需要长期使用激素替代治疗。

已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的患者中报告了肾上腺功能不全(原发性和继发性)。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也报告了垂体炎。应监测患者肾上腺功能不全和垂体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并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临床情况给予皮质类固醇和其他激素替代治疗(包括垂体功能不全)。2级肾上腺功能不全或垂体炎应暂停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直到经激素替代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3级或4级肾上腺功能不全或症状性垂体炎应该暂停或停止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如果需要,可考虑在逐渐降低皮质类固醇剂量后继续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应继续监测垂体功能和激素水平,以确保采取适当的激素替代治疗。

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报告了1型糖尿病,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对患者的高血糖或其他糖尿病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1型糖尿病患者应给予胰岛素治疗,对于≥3级高血糖或酮症酸中毒的1型糖尿病患者应暂停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直到病情得到控制为止。

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报告了甲状腺功能紊乱,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炎,可在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发生。先前接受放疗的HNSCC患者中甲状腺机能减退更为常见。应监测患者甲状腺功能的变化(治疗开始、治疗期间(定期)以及基于临床评估具有指征时)和甲状腺疾病的临床体征和症状。甲状腺功能减退可以使用激素替代治疗,无需中断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或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以对症处理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3级甲状腺功能亢进时应停用帕博利珠单抗,直至恢复至≤1级甲状腺功能亢进。应监测甲状腺功能和激素水平,以保证适当激素替代治疗。

对于3级或4级内分泌疾病至改善至2级或更低,并且可通过激素替代进行控制的患者,如果需要,可考虑在皮质类固醇剂量降低后继续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否则应该永久停药。

免疫介导性皮肤不良反应

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有免疫介导重度皮肤不良反应报告。应监测患者可疑的重度皮肤不良反应,并应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对于3级皮肤反应,应暂停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直至其恢复到≤1级,对于4级皮肤反应,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应给予皮质类固醇。

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SJS或TEN。对于疑似的SJS或TEN,应暂停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并将患者转诊给专科机构进行评估和治疗。如果确诊SJS或TEN,应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对于既往使用其他免疫刺激性抗癌药治疗时发生过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应谨慎考虑使用帕博利珠单抗。

其他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其他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在临床试验或上市后使用中报告了以下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葡萄膜炎、关节炎、肌炎、心肌炎胰腺炎、格林-巴利(Guillain-Barre)综合征、肌无力综合征、嗜血细胞贫血、肉状瘤病、脑炎脊髓炎血管炎硬化性胆管炎、肾炎、非感染性膀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结肠炎

应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及类型,2级或3级事件应暂停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

如果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并且皮质类固醇剂量已降至每天≤10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则可以在最后一剂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12周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对于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4级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对于3级或4级心肌炎、脑炎或格林-巴利综合征,应该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移植相关的不良反应

实体器官移植排斥反应在上市后接受PD-1抑制剂类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有实体器官移植排斥反应报告。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可能会增加实体器官移植排斥的风险。在这些患者中应权衡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获益与可能的器官排斥风险。

异基因HSCT后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的并发症

在既往接受过异基因HSCT的患者中,在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后有发生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包括致命性GVHD的报道。移植手术后出现GVHD的患者,在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后可能会增加GVHD风险。对于进行过异基因HSCT的患者,应考虑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获益与可能的GVHD风险。

多发性骨髓瘤

对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在沙利度胺类似物和地塞米松的基础上加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后,死亡率增加。在对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两项随机临床试验中,在沙利度胺类似物加地塞米松的基础上加用帕博利珠单抗后(帕博利珠单抗不适用于这一用法),导致死亡率增加。须避免使用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沙利度胺类似物和地塞米松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输液相关反应

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有重度的输液相关反应报告,包括超敏和速发严重过敏反应。对于3级或4级输液反应,必须停止输液并永久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对于1级或2级输液反应的患者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可考虑用解热镇痛类抗炎药抗组胺药预防。

疾病特异性预防措施

使用帕博利珠单抗单药一线治疗NSCLC患者

一般而言,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观察到的不良反应频率高于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或单独化疗,反映了联合治疗中这些药物各自的作用。尚无法直接进行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与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的比较。在对先前未经治疗的肿瘤表达PD-L1的NSCLC患者进行治疗之前,医生应考虑可用治疗方案(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或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治疗)的获益/风险平衡。来自联合治疗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有限。对于≥75岁患者,在仔细评估个体潜在的获益/风险后,应谨慎使用帕博利珠单抗。

临床试验排除的患者

患有以下病症的患者被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ECOGPS≥2(尿路上皮癌和宫颈癌除外);HIV感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感染(肝细胞癌研究和胆管癌研究除外);TEN;活动性全身性自身免疫疾病;间质性肺病;既往需要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肺部炎症;对另一种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以及具有使用伊匹木单抗治疗的重度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史(定义为任何4级毒性或需要12周以上皮质类固醇治疗>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的3级毒性)。患有活动性感染的患者被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并且需要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前进行感染治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发生活动性感染,可通过适当的药物对患者进行治疗。基线时肾脏(肌酸酐>1.5×ULN)或肝脏(胆红素>1.5×ULN,ALT、AST>2.5×ULN,无肝转移)临床显著异常的患者也被排除出临床试验,因此,在重度肾功能不全和中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信息有限(肝细胞癌研究除外,即基线时肝功能异常【胆红素>2mg/dL,ALT、AST>5×ULN】的患者被排除临床试验)。

关于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眼恶性黑素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有限。

关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含铂化疗治疗伴有EGFR突变或ALK阳性(基因重排非小细胞肺癌的数据有限,建议医生进行充分评估后使用。

在仔细考虑潜在增加的风险后,可以对这些患者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但需要进行必要的医疗管理。

胚胎毒性

基于其作用机理,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动物模型通过诱导母体对胎儿组织的免疫耐受将PD-1/PD-L1信号传导途径与维持妊娠联系起来。如果患者在妊娠期间使用了这一药物,或患者在服用此药时怀孕,应向患者告知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建议育龄女性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采用高效避孕方法,并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用药后4个月内持续避孕。

配伍禁忌

在没有进行配伍研究的情况下,本品不得与其他医药产品混合。本品不应与其它医药产品经相同的静脉通道合并输注。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帕博利珠单抗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轻微影响。有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出现眩晕和疲劳的报告。

临床数据

黑色素瘤

研究证实,与伊匹木单抗组相比,帕博利珠单抗组患者的OS和PFS均具有统计学显著改善。接受帕博利珠单抗10mg/kg每3周一次且出现客观缓解的91例患者,缓解持续时间是1.4+至8.1+个月。接受帕博利珠单抗10mg/kg每2周一次且出现客观缓解的94例患者,缓解持续时间是1.4+至8.2个月。

参考资料:

该试验1274例患者基线特征为:中位年龄63岁(45%的息者年龄≥65岁);71%是男性;64%是白人,30%是亚裔;19%为西班牙裔或拉丁裔;31%和69%的ECOG本力状态分别为0和1。疾病特征是鳞状细胞癌状(39%)和非鳞癌状(61%);M0(13%),M1(87%);经治疗的颅内转移瘤(6%)。47%患者的TPS≥50%,53%患者的TPS为1-49%。

主要疗效结局指标为OS。次要疗效结局指标是由盲态独立中心审查(BICR)根据RECIST1.1评估的PFS和ORR。下表总结了整个意向治疗人群的关键疗效指标(TPS≥1%)。

参考资料:

使用情况

2014年9月,PD-1系列Keytruda被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晚期恶性黑素瘤患者,获得首次批准,正式成为肿瘤免疫治疗药物。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可瑞达的获批范围不断扩大,被认为适用的肿瘤类型不断繁殖,终于在2017年,可瑞达创造了同类药物的历史:2017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速批准PD-1疫苗Keytruda用于微卫星高度不稳定(MSI-H)或者错配基因修复缺陷(dMMR)类型的多种实体瘤。这也是FDA批准的首款不按照肿瘤的来源,而是按照生物标志物就可以使用可的抗癌药。

2024年12月3日,默沙东宣布帕博利珠单抗已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联合含铂化疗新辅助治疗并在手术后继续帕博利珠单抗单药辅助治疗,用于可手术切除的II、IIIA和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2025年6月13日,默沙东宣布帕博利珠单抗已获得NMPA批准,和仑伐替尼联合经动脉化疗栓塞(TACE),用于治疗不可切除的非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此次新适应证的获批是基于III期临床试验LEAP-012研究的数据。

历史

2003年的荷兰Oss公司(阿克苏诺贝尔公司的健康产品部门)位于剑桥的Organon团队为了能够治疗例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的免疫反应过激的自身免疫作用,而希望获得一种能够激活PD-1接收的兴奋剂来关闭T细胞的免疫反应。他们在安德烈·范·埃尔萨斯(Andreavan)Elsas)领导下在实验室中筛选PD-1抗体,最终却并没有得到良好的PD-1激动剂,却获得了一种PD-1的抑制剂。由于当时的肿瘤免疫疗法还存在很多争议和不确定性,Organon团队并没有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疗法在抗癌领域存在的巨大潜力。

虽然并没有预见到这款药物的未来,但Organon团队仍然准备进行新药申报(IND),然而由于其在2007年被先灵葆雅(Schering)当时肿瘤学对于PD-1免疫治疗的研究并没有太多报道,因此先葆雅公司团队并不看好这个项目,不过这个在进入新的公司后幸运地仍由埃尔萨灵斯博士负责,因此于是继续研究,这个项目取得了更多进展然而2009年他们再次被收购,IND申请的计划第二次被收购打断,这一次的新东家是著名的默沙东公司。由于看到了这一药品的未来,默沙东公司耙直接将该项目定为低优先级,并随后停止了该项目。

随着学界对免疫治疗的认识不断深入,一些制药企业逐渐开始投入肿瘤这一新领域的研究。2010年,另一家美国药企百时美施贵宝却在《新英格兰医学期刊》(NEJM)上发表了一项研究。研究中介绍了另一种T细胞修复分子药物的研究,并声称该药物已成功进入三期临床,暗示着免疫细胞治疗中“检查位点去除”方案的呼吸道。后来默沙东公司又得知百时美施贵宝公司通过收购Medarex获得了另一种关键的PD-1分子的靶向药物。此时默沙东公司意识到被停止的Keytruda项目潜在的重大商业价值,于是在2010年底便提交了IND申请,并在之后的一个期临床试验。值得一提的是,默沙东公司的重视使得这一次临床试验包括了655名恶性黑素瘤患者以及约650名肺癌患者,是肿瘤学上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一期临床试验。

..2025-12-25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12-22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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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讯政策法规研发追踪医改专题 乘风破浪的K药:意外诞生的新时代抗癌药代表.phirda.2025-12-21

默沙东PD-1抑制剂帕博利珠单抗第四项肺癌适应证在华获批.界面新闻.2025-12-21

默沙东PD-1抑制剂可瑞达®(帕博利珠单抗)与仑伐替尼联合经动脉化疗栓塞(TACE)在华获批治疗不可切除的非转移性肝细胞癌.默沙东.2025-12-24